常州毕业生就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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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
常州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的法律声明
1、毕业生就业工作原则 -- 学以致用、人尽其才;
2、毕业生就业方式 -- 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;
3、凡常州市单位招聘毕业生、毕业生来常州就业落户,均须通过本网站登录、申报和办理审批;
4、凡在本网站登录的单位需求信息、毕业生个人简历信息,必须真实、全面、有效;
5、凡在本网站进行的招聘、签约等事项,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;
6、毕业生在常州就业,均实行一年试聘用(见习)期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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